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榛子乡产业集聚中心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等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
2.2项目概况:
①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5327.0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沿街新建1层配套商业、6层单元式住宅及公寓式酒店,在街道转角处建设6层商业及配套综合体,地块内部建设4层单元式住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及配套面积12200平方米,住宅9650平方米,酒店式公寓3600平方米,其他配套约4150平方米。容积率:1.70,绿地率25%。配套建设进场道路、消防、绿化、场坪、停车位、给排水、照明、强弱电系统等基础设施;
②新建安置房,用地面积20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0平米,容积率1.60,采用框架式结构,提供安置户数28户;
③在集镇其他地块设置临时商业安置区,总用地面积2722平米;采用单层临时建筑,临时商业安置用房开间约4米,进深8-12米,可提供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4履约期限: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阶段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其他设计阶段根据工程进度提供成果。
2.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配合业主完成相关成果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需包含建筑工程。(上传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截图)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投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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