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设计) 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批〔20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设计); 2.1.2 建设地点:集中式地源热泵分别位于体育公园和热力公司院内,污水源热泵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分布式热泵供热站和热力站改造位于居民小区或机关单位内。 2.1.3 拟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主要分为两部分,包括热泵供热站建设,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 2.1.3.1热泵供热站建设 拟建的体育公园内地源热泵站机房占地面积 708.4 平方米,打井数量为 3530 眼,折合供热面积约 37 万平方米。热力公司内地源热泵供热站此次只建设机房,主机房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辅助机房。污水源热泵供热站最大供热能力为 4.3MW,折合供热面积约9.5万平方米,污水源热泵机房建筑面积约 295 平方米。在31个公服单位、小区内建设分布式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机组,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1.3.2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 本次建设共涉及 15 个小区,供热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热力站扩容改造9座,二次网新建21800米,楼道立管新建12580米;购置安装 300套室温采集器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2.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 最高限价: 282 万元 2.1.6 服务期限: 签订设计合同后20 日内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1.7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配合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管道(GB2)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跳转网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 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9:00:00 至 2025-02-08 17:0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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