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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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长安汽车新动力工厂售气BOT项目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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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新动力工厂售气BOT项目设备安装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长安汽车新动力工厂售气BOT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有愿意参加的单位,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1.1采购项目名称:长安汽车新动力工厂售气BOT项目设备安装
1.2采购人: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
1.4.1负责本次空压站空压机组就位后的空气管道、循环水管道、冷凝水管道、阀门等采购、安装;检测设备、计量仪器仪表、传感器、电动阀门、空气管道过滤器等的安装;配合机组调试等工作内容。
1.4.2提供空压系统二次深化设计图,实施参考现有空压站,参照站房平面布置。
1.5工期:空压机组空气、循环水等所有管道系统安装时间15天。
1.6工作地点:新动力工厂铸造空压站。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二章供货要求,即《长安汽车新动力工厂售气BOT项目设备安装采购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站房压力管道、设备安装需具备省市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空压站系统建设或改造(设备改造或管道改造)项目案例2个及以上业绩,系统建议或改造项目完成,运行良好,验收合格。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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