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集中供热项目(一期)EPC工程
项目编号:EP-SXGC202208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泗县集中供热项目(一期)EPC工程 (项目名称) 已 由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泗发改备案【202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致和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泗县致和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宿州市泗县屏山镇和虹城街道。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屏山镇和虹城街道,热源为生物质发电厂和垃圾发电厂。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长度约为12.15公里(含延伸到已建企业的预留长度),管径DN200-DN400,供热范围为泗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热力管网敷设方式采用低支架架空为主,部分直埋敷设,兼顾经济投资和市容市貌。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57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泗县集中供热项目(一期)EPC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绘)、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方案报批及图纸审查不计在设计周期内,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2.7 招标控制价: 工程总投资约570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为95%,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的审定价款为准。
2.8 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度的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公用管道)。
3.4.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项目金额为5000万以上热力管网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等扫描件或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时间有效性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合同时间有限性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如果具备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以兼任。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无在建工程,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 6 个月 (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连续 6 个月) 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 (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全体成员 (施工方+设计方) 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投标文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 7 日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 t t p://60.171.247.212:8605/SZTP Bidder/login2.a s p x 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注: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8 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 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室 | 0557-7022863 | 泗县朝阳路 102 号, 泗县住建局 七 楼 |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省 ·宿州市) 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县致和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泗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路与桃园路交口
联 系 人: 姚主任
电 话: 70280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河畔一号4#广源置业3层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19155708866
电 子 邮 件: 791136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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