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水稳料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水稳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水稳料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桥盛工贸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其中 2 个子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包括 12 条道路,其中 11 条新建道路和 1 条改造道路。新建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路段路基、路面、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改造道路(航空路)主要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及刷黑,同时配套建设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2)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改造内容包括三利路(航空路-中石化油库)、六合路(新河-机场路)污水管道工程,主要解决设计范围内道路沿线周边居民生活区污水段m);2.互通1处(K9+200红旗互通式立交);3.养护区1处(K9+200红旗养护工区);
本次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路面工程施工;
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最高总限价16666144元(含税,税率13%),除最高总限价外,供应商各单项材料所报含税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含税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60%,第二名40%;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承诺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按(2)执行。
(2)采购人可重新进行采购。
2.1采购范围:水稳料一批;
2.2交货期:采购计划下达后2天内批次交货;
2.3交货地点: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供应商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和规范包含但不限于《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等;
2.4.1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不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 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日期,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4.2水泥储存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4.3水泥稳定碎石上、下基层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 37.5mm,压碎值不大于 30%,压实度应不小于 97%,上基层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 3.5MPa,下基层 7 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 3.0MPa;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3mm,压碎值不大于 35% a,压实度应不小于 97%,底基层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 2.5MP。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较长(不小于 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稳定碎石拌合料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超过2h;
2.4.4集料级配组成应符合部颁《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要求,如下表:
通过质量百分率(%) | ||||||||||
筛孔尺寸 | 53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0.002 |
基层 | - | 100 | 90-100 | 67-90 | 45-68 | 29-50 | 18-38 | 8-22 | 0-7 | - |
底基层 | 100 | - | - | - | - | - | - | 17-100 | 0-50 | 0-30 |
基层(董永1路) | - | - | 100 | 72-89 | 47-67 | 29-49 | 17-35 | 8-22 | 0-7 | - |
底基层(董永1路)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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