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能源站专项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4DFWAZ02897/JG2022-05-1672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能源站专项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2024DFWAZ02897/JG2022-05-1672)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及答疑。
一、招标文件澄清
澄清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1月10日11:00。
澄清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澄清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修改
修改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十条-储能罐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第5项中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修改为:
储能罐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设计制造单位应具备设计和制造超大型中低压容器的能力和业绩,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修改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螺杆地源热泵机组的技术规格与要求表第10项及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单冷离心机组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第10项中的:此情形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获取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家级实验室证书,证书法人须一致。
修改为: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送检人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一致。
修改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六部分-第6条中的第6.2款全部内容修改为:
6.2.封闭母线不接受OEM贴牌和代加工。
6.2.1正常使用条件:
海拔高度:≤2000M
地震强度:≤8级
气温:最高气温+40℃,不低于-5℃。
湿度:日最高相对湿度95%,月最高相对湿度90%(+20℃)。
封闭母线之路径及最小的额定载流容量须按图所示(或提供优化方案)。封闭母线之额定载流容量须考虑到安装的条件及在40℃环境温度下不降容,确保现场工艺的用电需求不受影响。
6.2.2保证质量的特殊要求
A.母线槽须由专门生产母线槽的制造厂商生产和试验,不接受贴牌或代加工母线,并符合下列各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
GB 7251.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六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
GB 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一部分:总则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B.母线槽须由认可的国家级测试机构证明其短路容量符合以上之规定。且所有产品须获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3C认证证书。母线槽及其附件须证明适用于所规定的负载类别,特别是关于故障条件及温升的限度。
C.包括插接单元的各种组件和附件须按母线槽制造厂商之推荐以保证组件之兼容性。
6.2.3产品
A.母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封闭母线导体选用高导电率铜材或性能相当的高分子渗透技术合金导体材料,提升导体的载流性能。
B.母线采用3L+N+PE 系统,中性线为 100%相线容量,地线结构需要与CCC报告中的样品结构描述一致。
C.相间绝缘电阻≥200MΩ,铜排与外壳之间电阻≥200MΩ。
D.母线系统在以额定电流正常工作时,温升不高于:接头处70K、外壳55K、槽内70K,中标后提供全电流等级的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E.母线防护等级为IP54,具备排水孔设计,使母线安装方向不受限制,避免出现水槽效应,中标后提供全电流等级的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F.为保证母线槽的载流能力及结构强度,母线直身段导体全长应保持完整,不得有中间冲孔、末端截面收缩等不良设计。
G.为保证母线槽使用寿命,聚酯薄膜需达到 B 级及以上绝缘(130℃)水平,中标后提供全电流等级的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H.全电流等级母线需在中标后提供国家认可节能认证机构颁发的节能报告。
I.外壳表面应进行环氧粉末静电喷涂处理,能够持续抵御1800小时盐雾腐蚀,中标后提供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J.母线采用独立可移动式连接头,便于母线的安装及拆卸,连接头螺栓应带有自动力矩控制功能。平均压紧力矩需达到95N.M及以上的免维护力矩。连接头处的载流能力应与母线干线相同。连接头处有相应的防护设计,现场不能人工额外打胶。
修改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售后维保服务方案中未提供品牌响应情况的此项不得分要求。
修改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中的第(4)款修改为:
(4)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采用非参考品牌(或型号)中标的,中标后发现有关技术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参考品牌(或型号),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修改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八部分-参考品牌-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表注释、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二、品牌评审注释均修改为:
注: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文件中提供了参考品牌,但这些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技术标评审时按上表对各投标人的设备选型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时须按照上表逐项填写品牌响应情况。
对于业主有参考品牌的设备或材料,投标单位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如本项目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修改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品牌评审评审项修改为:
对投标人所选产品品牌档次、品牌美誉度、维护的便利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3分≤F≤4分,良的得2分≤F<3分,一般的得0分≤F<2分;未提供品牌响应情况的此项不得分。
注:投标单位可选用参考品牌(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表》)或性能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他品牌。
修改8: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第2款第(4)项修改为:
(4)蓄热工况(地埋侧进出水10℃/6.5℃,供热水进出水50℃/60℃)单机制热量≥2345kW,COP值≥3.00。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第2款附表《螺杆地源热泵机组的技术规格与要求表》中的第8目蓄热工况单台制热量及蓄热工况COP基准修改为:
基准:蓄热工况在地埋侧进出水10℃/6.5℃,供热水进出水50℃/60℃状态下,单台制热量≥2345kW,蓄热工况COP值≥3.00,不允许负偏差。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内容与上述修改保持一致。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第2款附表《螺杆地源热泵机组的技术规格与要求表》中的第8目蓄热工况单台制热量及蓄热工况COP提升加分修改为:
蓄热工况可在地埋侧进出水10℃/6.5℃,供热水进出水50℃/60℃状态下,单台制热量≥2345kW,且COP值≥3.30,+1.0分。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内容与上述修改保持一致。
三、招标人答疑
疑问1:建议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评审项中注:(1)以上人员的技术职称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否则不得分。的要求。
回复:评标标准未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评审因素不予修改,证明材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评审项中的地源热泵系统运营管理服务业绩建议修改为蓄能水罐施工业绩。
回复:评标标准未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评审因素不予修改,证明材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项中的得3分条件建议修改为获得鲁班奖、安装之星或者等同黄山杯、楚天杯的,均得3分;注:(1)参与建设的内容须为暖通专业建议修改为注:(1)参与建设的内容须为地源热泵系统
回复:评标标准未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评审因素不予修改,证明材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4:建议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十条-储能罐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第5项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修改1。
疑问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螺杆地源热泵机组的技术规格与要求表第10项及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部分-第一条-单冷离心机组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第10项中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获取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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