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CGDL-ZB2024-088
1.招标条件
延安市百米大道中水管道安装工程已由《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百米大道中水管道安装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2024〕1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延安市园林处,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安市百米大道中水管道安装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土建工程:管道土方开挖与回填,新建泄水阀井2个、排气阀井1个、给水阀门井28个等;安装工程:安装聚乙烯中水管道23108米,管径为DN25~DN200,安装喷头1280个等;绿化工程:铺草皮6758.68平方米。
2.3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3.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1.96万元,其他费用56.84万元,基本预备费34.44万元。
2.4 建设地点:延安市百米大道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本标段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份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每年度一份,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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