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241364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高压天然气流量计空气环道检测装置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前附表序号6,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450天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450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 |
2 | 前附表序号36,支持中小企业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1)标的:空气环道检测装置 ,属于 工业 行业 (2)标的:临界流文丘里喷嘴装置,属于 工业 行业 (3)标的: 中压流量计耐久性装置 ,属于 工业 行业 (4)标的: 中压流量计密封性检测系统,属于 工业 行业 (5)标的:体积修正仪检定系统,属于 工业 行业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1)标的:空气环道检测装置 1.1装置管路,属于工业行业; 1.2 标准表,属于工业行业; 1.3 高压风机,属于工业行业; 1.4 冷却机组,属于工业行业; 1.5 控制系统,属于工业行业; (2)标的:临界流文丘里喷嘴装置,属于 工业 行业 (3)标的: 中压流量计耐久性装置 ,属于 工业 行业 (4)标的: 中压流量计密封性检测系统,属于 工业 行业 (5)标的:体积修正仪检定系统,属于 工业 行业 |
3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商务要求 |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中高压空气环道检测装置)的销售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如临界流喷嘴装置或体积修正仪检定装置或流量计耐久性装置或量计密封性装置等)的销售业绩。以上业绩指投标人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中高压空气环道检测装置)的销售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如临界流喷嘴装置或体积修正仪检定装置或流量计耐久性装置或量计密封性装置等)的销售业绩。以上业绩指投标人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空气环道检测装置需同时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装置证书。 |
4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商务要求 | 2.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有效期内)。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方)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有效期内)。 |
5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商务要求 |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元件组合装置)。 |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空气环道检测装置设计、加工、安装工作的成员方)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元件组合装置)。 |
6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六、商务要求 | 4.投标人具备通过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培训考核的技术人员。 |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空气环道检测装置设计、加工、安装工作的成员方)具备通过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培训考核的技术人员。 |
7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七、付款条件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六条付款方式 | / | 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预付款保函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将合同款支付给联合体牵头方。由牵头方与各成员方之间自行结算合同款。 |
8 |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 |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450日历天内,乙方将第一条所列全部产品运送至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下沙基地(下沙路300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450日历天内,乙方将第一条所列全部产品运送至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下沙基地(下沙路300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 |
9 |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原因的,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的除外。 |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无息返还先前甲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原因的,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的除外。 |
10 | 第五部分评分办法五、技术商务评审因素的序号1 | 以上业绩指投标人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空气环道检测装置需同时提供装置证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 | 以上业绩指投标人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空气环道检测装置需同时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装置证书。 |
11 | 第五部分评分办法五、技术商务评审因素的序号2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以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方)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以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12 | 第五部分评分办法五、技术商务评审因素的序号3 |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元件组合装置)的得3分。投标人单位技术人员通过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培训考核的,每一位得0.5分,最多得1分。(以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空气环道检测装置设计、加工、安装工作的成员方)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元件组合装置)的得3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空气环道检测装置设计、加工、安装工作的成员方)单位技术人员通过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培训考核的,每一位得0.5分,最多得1分。(以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内任意时间点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为准) |
1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09:00 | 2022年08月29日 09:00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25357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25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2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
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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