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伊宁市中心城区2024年城市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中心城区2024年城市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EPC)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中心城区 2.工程规模: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燃气DN50室外架空围楼管及立管70031.70米、DN15户内立管34800米,设计压力3Kpa,室外架空管网采用无缝钢管、户内立管采用镀锌钢管,焊接连接;更换调压箱494套,单台流量50m3/h;购置安装6960户燃气报警装置、自闭阀、户内金属软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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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燃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计业绩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两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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