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设备零星保温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QJ-SC-2024-0911
采购单位:广西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询价通知书
公司:
我公司拟对设备零星保温修复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项目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SC-2024-0911
2.项目名称:设备零星保温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28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报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作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要求设备的制造、安装等有效资质;
2.报价人2021年4月1日以来在业内至少做过3次以上该项目的设备设计、供货及安装且投入运行(此业绩必须由报价人自身单独实施,其他任何由技术支持方实施的业绩等不属于报价人成功案例)。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4.提供三证合一的证件;有关的资质证书。以上须为清晰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报价方有关设备情况说明及技术指标承诺:
6.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授权代理人报价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亲自报价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2日8时 (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年9月26日17时 (北京时间)
3、由采购单位向供应商发出或供应商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自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 2024年9月22日8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
3、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9月22日8时(北京时间)
4、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草鱼塘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综合部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1.1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压榨、动力、制炼)的设备、管道提供零星保温工程。保温材料及辅材等均由报价方承担(详见附表2)。
1.2保温工程项目产生的人工、运输、材料、配件等所有费用均在报价中(详见附表1)。
2.项目具体内容
2.1采购及项目施工范围
投标方对设备和管道零星保温工程进行包含设计、制作、维修、保险、运输、调试和试运行、质保期内的质保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风险和义务。
2.2项目承包方式及报价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以单位(含税)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祥见附表1。
2.3项目技术要求:
2.3.1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指标,并出具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资料,材料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2.3.2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3.3绝热结构的固定件、支撑件的材质、品种必须与设备及管道的材质相匹配,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3.4绝热层、保温层以及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3.5粘结剂、耐磨剂、密封剂应符合设计要求。
2.3.6绝热层的拼接、捆扎及容重应符合规范要求。
2.3.7防潮层厚度不得小于 5mm,无气泡、翅口、脱层、开裂等缺陷,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 5mm。
2.3.8在施工期间,报价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对采购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3.9报价方必须于报价截止日之前到我公司查看设备图纸或查看现场设备后方可进行报价。
2.3.10施工及验收规范:
按GB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其他标准。
2.4安全施工要求
在施工期间,报价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对采购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项目预期
项目实施后,达到GB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3.项目地点:黔江制糖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项目费实行单价、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合同期间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进行现场施工后甲方即付合同总价的 30%预付款给乙方。项目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30%给乙方。在项目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一个榨季无质量缺陷,在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30%给乙方,余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乙方尽到保修责任后 30 天内无息付清。
7.验收标准:
7.1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间,主要设备及备品备件件无故损坏要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后,报价方还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工作。
7.2按GB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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