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泉县南大街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礼发改[2024]89号、礼发改[2024]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礼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情况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礼泉县城区南大街、兴华街、长富路 。
2.2工程规模:新建南大街 d300~d1000mm排水管道1375m、兴华街d300~d1000mm 排水管道1180m、长富路新建 d300~d800mm 排水管道 765m 及其配套设施。排水体制:本次设计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采用开挖施工和顶管施工相结合的工艺。管道横断面设计:本次设计排水管道应根据实际设计道路宽度及现状排水管线位置来确定,市政排水管道尽可能设置在道路非机动车道下,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在规划交叉路口及道路沿线适当预留检查井,方便周边排水接入。管材选择:本次排水管道使用钢筋混凝土管,涉及规格为 d300、d600、d800、d1000。
2.3项目投资总额:2381.0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 2381.08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礼泉县南大街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4253516gnjpndlk7001;
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6招标范围:礼泉县南大街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和②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 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陕西省或咸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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