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湾市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湾市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4〕198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额5172.1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市农业科技园区
2.工程规模: 建设输水管道约11603米;中压燃气管道约12174米,10000Nm3/h调压计量撬1套;排水管道约5368米;电力保护管约35750米,10KV线路约2070米;科研农田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至S115省道连接道路电力线路迁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4082800330001001
标段(包)名称: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湾市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的所有内容,应涵盖项目实施所经过的所有线路,地块置、占地面积等。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总承包计划工期:33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交付的时间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期间必须完成施工图纸设计、评审及图纸审核。)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08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设计]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 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③[设计]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压力管道GB1级)。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1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5、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8、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有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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