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给排水管道 | m | 8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2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3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2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65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37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0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1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5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9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6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9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905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32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939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002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771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727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3.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553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6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7559.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572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9.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03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61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8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6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33.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2.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46.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7.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24.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16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43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5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3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41.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68.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43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40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0.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列入管道安装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防潮层、保护层 | m2 | 8979.0 | 防潮层,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面积计算,以平米为单位。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防潮层、保护层 | m2 | 606.0 | 绝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以立方米为单位;绝热层绑扎已综合考虑,不需额外增加。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防潮层、保护层 | m2 | 2240.0 | 防潮层,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面积计算,以平米为单位。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柴油发电系统 | 台 | 2.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303.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3515.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2477.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5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77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2.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16.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管道 | m | 514.0 | 1.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以长度计算;2.管道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90.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柴油发电系统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洁具 | 组 | 4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洁具 | 组 | 24.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洁具 | 组 | 6.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洁具 | 组 | 3.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5.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套 | 3.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38.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2.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4.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2.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2.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4.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5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38.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2488.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48.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66.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79.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186.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49.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26.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给、排水附(配)件 | 个 | 13.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
阀门 | 个 | 1.0 | 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古镇口核心区,山川路以东、宅科路以南、三沙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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