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22年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实施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2022年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 2022年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
2.2项目地点: 上海办公室及分公司办公室 。
2.3项目规模: 西气东输公司高度重视作为国家安全的16项基本内容之一的网络安全工作,坚决落实集团公司把网络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集团公司QHSE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接受集团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的相关要求。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三全覆盖、提升技防体系等四项措施,加强公司网络安全监管和追责力度,计划充分发挥制度+考核的双指挥棒作用,打通网络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设置了9部分考核内容,按照负向追责、正向激励促进各级网络安全运营的能力提升。
为落实网络安全考核任务目标,夯实HW2022演习专项工作的成果,加强公司网络安全的监督与检查力度,提升公司员工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经与公司信息主管部门沟通确认,科技信息中心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
2.4项目估算金额: 60 万元(不包含税金) 。
2.5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 023 年1 2 月 15 日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围绕公司网络安全运营的情况,结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程序》、《信息化管理程序》及重保、护网等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赴4个分公司现场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其余分公司开展远程检查 。运用资产梳理、跨网清查、敏感信息排查、社会工程学攻击等技术手段,检查分公司网络及网络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出具网络安全提升建议等的咨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组织。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或攻防演练类相关项目的业绩。
应提供完成项目的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4)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P MP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具备网络安全类项目的管理经验,且必须是投标人原厂人员。
应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及业绩合同扫描件等,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经理人员,则应提供其他如竣工资料、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等,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从事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的年限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工作。注册方式详见【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9月16日18 时00分至2022年 9月23 日18时00分。
4.4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以及开户行许可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 XQDS-KJXX-2022-011 字样); 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
行 号:104303000022
银行帐号:475475081703
4.5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交易平台解锁下载的方式,标书款电汇成功后上传银行回执单,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解锁。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6此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需使用CA锁完成投标工作,因此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具体操作请见诚E招网站-CA办理);CA服务方收取的费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4.7潜在投标人如遇到交易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不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 日8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5特别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网络在线、远程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按要求远程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首次使用,请提前熟悉了解平台使用规则,如遇使用问题或故障排除的请及时致电平台客服电话400-016-6800进行咨询。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 日8时00分。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翟山街道北京路1-19号华东管道设计院有限公司大楼11楼。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中石油大厦3004室
邮编:200122;
联系人:严密;
电话:021-50958715。
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 1-19号;
邮编: 221008;
联系人:李建祥;
电话: 0516-83453552;
电子邮箱: 。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人发布信息(含澄清、答疑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不及时关注此类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12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 3. 招标代理服务费13.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投标限价内。
13.2 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框架服务协议》收费标准执行。
13.3 交纳时间、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标准计算并要求使用电汇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一次缴清服务费。
账户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
行 号:104303000022
银行帐号:47547508170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章)
2022年9月16日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公告附件)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附件3:2022年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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